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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开展“五星”老同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开展“五星”老同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五星”老同志评选活动,要坚持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重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四个全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在离退休干部党员中评选道德之星、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宣传之星、奉献之星,深入挖掘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不断激发离退休干部党员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内生动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传递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评选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党委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星”评选若干名,同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则上只能被推荐其中一“星”,不重复评选。推荐申报工作7月10日前结束,市委老干部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在9月末前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三、评选范围

“五星”老同志评选范围为全市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员。

四、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必须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保持党员本色,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事迹感人,影响广泛。

(一)道德之星

1.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长期主动为他人提供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3.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文明之星

1.主动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依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参加“黄、赌、毒、邪”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不信仰宗教,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在礼、让、勤、俭、美,弘扬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事迹突出。

(三)学习之星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论述。

2.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学习领会党和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等。

3.通过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家庭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

(四)宣传之星

1.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坚持文化养老的理念,著书立说、撰写调查报告,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3.围绕“四个全面”建设,通过宣讲、文艺表演、成果展示等方式,开展送文化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

(五)奉献之星

1.从事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指导、人才培训、创办企业等方面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用革命传统培养教育下一代,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3.参与社区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五、评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先进事迹挖掘和组织推荐工作作为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踊跃参与,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老干部工作创新发展。

2.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把此次活动的开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老同志人人争当先进和广大群众向先进学习的浓厚氛围。

3.积极创造条件。要积极为离退休干部争当先进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对先进事迹材料做到认真把关、实事求是、亮点突出,事迹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

 各部门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全市“五星”老同志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以纸质和电子稿形式报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

联系电话:  0434-6216568

    电子邮箱: gzllg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