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吉厅字【2011】29号和吉老通字【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在全市开展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吉厅字【2011】29号和吉老通字【2015】4号文件为依据,通过开展全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促进全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满足广大老年朋友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审办法和标准

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根据《全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准备,认真对照规范化建设达标要求,逐项自评打分。自评分数在80分以上的学校,可申报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市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复审,(1)复审分数在80分以上的,确定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2)复审分数在90分以上确定为规范化建设示范校。

三、活动步骤

这项活动分四步进行。

1、自评申报(2016年3月3日至5月20日)

对照《全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实施方案组织自评。申报时要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和自评工作总结,自评工作总结字数在1000字以内。

2、组织初审(2016年5月21日至6月1日)

活动评审小组根据申报,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具体复审对象。

3、实地复审(2016年6月1日至7月20日)

活动评审小组深入实地,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征求各方意见、现场打分等形式进行复审。

4、公示(2016年9月9日至10月20日)

对复审合格的学校,在《公主岭市老年大学校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确定为全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和示范校。

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颁发公主岭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和示范校牌匾。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责成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实事求是按要求抓好自评和申报工作,对暂时不达标的学校要说明原因,要制定整改措施,争取早日达标。此项活动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全市基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达标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肖士国,副组长:林丽英,成员:杨慧芳、辛虹播、李中阳、杨凤、尹丽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老干部局老年教育科。

联系人:李中阳      电话:6216568

                                                              公主岭市委老干部局